我不跟人吵架,在一次事件中,擦槍走火兩派人馬的互罵,我突然發現怎麼吵架中好像是八點檔主角上身,重複如台詞一般的罵人對白,表情中撕扯著如戲劇般的誇張情緒,這裡面沒有半點真實,大家在演戲嗎?在吵架的究竟是誰?就在那一刻,我發現一切如此荒謬,我離開了,那一年我16歲。
16歲那年暑假,我到夏威夷遊學。讓人不適應的不是國外的異國文化與語言,而是整個遊學團,來自五湖四海的人,整個團約莫20人,九成是青少年,雖說是青少年,從國中生、高中生、高職生、大專生、大學生都有,在小小的年齡早都有那各自不同的價值觀。我來自私立高中以升學著稱的學校,在努力融入團體過程中也覺得怎麼大家價值觀跟喜好那麼多。我十足文藝青年,真的也沒機會放縱玩耍,也有人是夜夜派對,每天想幹些不合規定的事。一切細節其實早已淡去,我只記得在某一次的口角中,越來越多人選邊幫腔,我原本只是經過但也跳下去選擇站在我覺得對的那一邊,直到爭吵越烈,我發現自己的嘴巴竟開始講出八點檔台詞,就在那一刻我住嘴了,我在演戲,我在配合演這場鬧劇。從那時開始,我不再跟人吵架了,因為我看到自己這個不入流的演員念著台詞,延續擴張著情緒,而且還都是假,一整個覺得滑稽到家。
我沒有想過,這是一種「覺」。
其實在生活中,我們也常常在演戲。演「自己最優秀」、「自己是受害者」、「自己是好媽媽」。其實有的戲是要演的,畢竟我們在人生中有我們的角色,但既然是演應該要挑令人開心的劇本。有本事的人,可以把悲劇演成喜劇,以前讀書時唸到希臘戲劇多是悲喜劇,人生本來就有其荒謬痛苦,但如何演到自小人物的悲卻從中生出喜這就需要我們的智慧。常常我遇到荒謬令人生氣的事,我就自己改寫劇本怎麼讓這變成滑稽可笑的事,然後演成我想要的故事。
有時生活中難免出現讓人抓狂的事件,這時我心中的笑話轉換器就不斷放大頻率,越不合理,聽起來就越好笑。因為不生氣,所以我的腦袋就有辦法正常工作辦法,就可以接受那些歪理,然後從這個劇本裡想怎麼演,才能演到我要的結果,讓我這個笑話轉換器到最後真的把劇本轉到happy ending。一切不用太認真,我有少一塊肉嗎?還是我那自己為是的自尊受到挑戰了、還是我那自己擺在那裡的隱形底線又被踩到了。一切都是演戲,自尊是假、底線也是假的,認真你就入戲太深了。
不演,因為不快樂拒演;演,為了快樂而演。不演跟人家吵架的角色,因為吵贏不會快樂,還要看自己那糟糕的演技,我都覺得臉紅。演,一邊演一邊把劇本改成讓自己平安讓別人快樂的好戲,回味起來還忍不住驕傲自己的小天才。